康德新申请起诉最大股东 要求责令承担50多亿的损失
中信经纬客户11月10日10日晚,康德信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圣康德,以下简称“康德信”)宣布,该公司最近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与康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集团”)之间的侵权责任纠纷提起诉讼。
康德信公告。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
根据公告,康德信要求责令康德集团承担其侵权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暂按实际损失金额为50.5亿元人民币)。此外,要求责令康德集团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康德信称,康德信集团利用公司等控股股东实施了以下侵权行为:
违反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章程、外部担保管理制度等。私人自动使用康德信及子公司公章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施非法担保,或故意降低康德信存款利率,造成公司相关损失;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抽逃、侵占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造成公司相关损失的;非法控制上市公司,操纵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欺诈,造成公司相关损失。
康德信三季报的一部分。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
中信经纬的客户注意到,目前康德信股票已经停牌16个月,可能面临强制退市的风险。
2019年7月5日晚,康德信宣布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款。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况下,公司股票可能受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今年7月7日晚,康德信发布《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称由于公司2018、2019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不能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14.1.3条的规定和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计意见,深交所决定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之后,11月3日晚,康德信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公告》,称2020年9月27日,公司及关联方收到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公司可能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被强制退市,公司股份可能被强制退市。(中信经纬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