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频繁爆发 吴晓求:警惕一些企业恶意逃债
在经济蓬勃发展的时候,高利率融资肯定会导致未来出现问题。对此,一些地方国企认为反正是地方国企,债务最终由地方政府承担。如果是私企,成本太高,就不需要了。因为它知道风险太大,以后借的钱还得还。
我们的记者/苏杰德
今年第三季度以来,中国信贷市场违约引起市场关注,地方AAA级国企债券相继违约。按照评级标准,可以理解为这类企业偿债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他们是灰犀牛还是黑天鹅事件?对中国债券市场会有什么影响?《中国新闻周刊》采访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中国资本市场研究所所长吴晓求。
中国新闻周刊:地方国企的债券违约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为什么市场这次反应这么剧烈?
吴晓求:债券是高风险资产,违约是正常现象。由于经济不景气,管理不善,或者融资成本高但流动性准备不足,应该说存在债券违约的概率,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是正常的。
这次债券违约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反响,是因为有很多不正常的因素。比如这些企业之前的AAA信用等级最高,现金流非常好,资产质量也很好,但是在企业违约之前就有一些恶意逃债的迹象:通过股权和资产处置,拿走了很多优质资产。
中国新闻周刊:市场普遍使用高等级信用债作为抵押品拆借资金,有人担心这些信用评级最高的公司发生债券违约,信用债作为抵押品的价值降低,可能产生流动性冲击,对整个金融市场都产生影响,这种看法是否过度担心?
吴晓求: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因为这些企业的信用等级为3A,是国有企业,从以往的信息披露和财务报表来看,企业的财务状况并没有恶化到那种程度。因此,基于这一自然事实,这些债券在可以作为融资的抵押品之前,具有良好的信用基础。
如果这个时候出了问题,首先会对我们的信用评级体系产生巨大的影响,因为信用评级最高的债券还是一样的,其他评级低的债券就完全不要说了。同时也会给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的信用带来全面的损害。此外,还会引起整个市场的警惕,甚至造成市场混乱。
中国新闻周刊:对于目前存在的国企债券违约现象,出现了对信用崩塌的恐慌,也有人认为可以借助这次危机,打破国企信仰、刚性兑付,你怎么看?
吴晓求:国有控股或国有独资企业本质上是有限责任公司。地方政府以其出资作为最终担保,而不是以政府信用为企业担保,也没有做出任何承诺。因此,从理论上讲,打破刚性赎回是非常正确的,这也是完善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制度措施。
但要打破刚性赎回,必须采取市场化的措施,不能说事先就有一些非市场行为。否则,市场很容易质疑其恶意逃债。市场很敏感,也很聪明。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它是在运行还是在默认。
当地国企有风险的时候,当地政府要做的就是安抚投资人,做一些解释。我觉得这很正常,因为毕竟是最后一个股东。至于有没有风险,可以通过市场反应和企业的财务记录来判断。
其实这场危机的本质并不是几年前就开始的刚性救赎。这场危机的关键问题是局势突然恶化,无法及时付款。有没有违背市场规律的情况?
中国新闻周刊:这几年,地方国企债券违约事件时有发生,原因有哪些?
吴晓求:经济衰退当然是一个重要背景。另一个原因是地方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存在软预算约束。他们总觉得背后有政府担保,会大胆集资,能借多少就借多少,能还多少债就还多少。
但企业也要考虑投资项目是否有收益,周期有多长,债券到期时是否有足够的流动性准备,能否还钱,这需要良好的财务管理技巧。很多企业没有这个概念。
中国新闻周刊:很多债券持有人最担心的不是企业违约,而是违约后恶意逃废债,逃废债会带来什么连锁反应?
吴晓求:逃避债务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是不道德的、非法的,对市场具有极大的破坏力。恶意逃债是指企业转嫁风险的动机,可能没有违约,或者违约是小概率事件,但会使其成为大概率事件。它给整个市场的信用、市场的预期、地方国企的信用带来了极大的损害,也影响了人们对这类债券的投资预期。
中国新闻周刊: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进行债券违约处置的理念已经形成共识,市场化、法制化的重点是什么?
吴晓求:最重要的是如实披露信息。尊重客观事实,不为了恶意逃避债务而突然进行所谓的重组和资产转移,是合法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对不如实披露信息的企业,要按照法律的有关要求从重处罚。
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化是有一个过程的,因此如实披露信息非常重要,尤其是对债权持有人而言。企业有义务向其披露财务信息,并通过债券价格波动反映存在的风险,甚至消除风险。
中国新闻周刊:债券市场的基础是信用评级制度,债券市场参与者该如何改进,从而形成信用评级客观独立的环境?
吴晓求:首先,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发展的前提。债券市场一直充满风险。债券的利率、发行价格和交易价格是基于风险的定价。没有一个动态、及时、中立、客观的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评级体系,这些价格就会被扭曲,债券市场随时可能爆发。问题是,我国的动态信用评级体系尚未建立,甚至现行的债券信用评级体系也存在重大的制度缺陷。
其次,债券发行人必须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市场规则行事,不得有违约或违法行为,特别是不得有恶意风险转移行为,相关法律必须完善。
第三,要加强监管。这种监管包括债券发行过程中的监管和交易过程中的监管,应该像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一样,鼓励企业如实披露信息。
第四,必须严格执法。要创造一个公平的执法环境,无论什么样的企业,其违法行为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当然,投资者应该对风险非常敏感。但话说回来,如果信息披露和评级存在问题,投资者就无法了解真实信息。在这个问题上,投资者的责任很小。
中国新闻周刊:你曾提到,一些企业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发行了债券,但当经济增速放缓后,现金流就略显紧张,出现一些风险事件。企业在融资时,如何进行周期性管理和结构搭配?
吴晓求:一般来说,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和融资成本非常高的时候,企业应该尽可能做好反周期管理。在经济蓬勃发展的时候,高利率融资肯定会导致未来出现问题。对此,一些地方国企认为反正是地方国企,债务最终由地方政府承担。如果是私企,成本太高,就不需要了。因为它知道风险太大,以后借的钱还得还。借钱还钱还本息是自然的。不能违约。
周期管理和结构搭配都很难,只有对经济周期有深刻理解的创业者才能做到,这是一门高超的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