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才 沈阳发布了《疫情防控16号令》!
每编:赵青
今天中午,沈阳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的16号令。
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重性和复杂性,严格完善外防投入、内防反弹、人防等各项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顺序如下:
一是扩大筛查范围,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频率,对所有中危地区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对重点风险人群每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统筹安排核酸检测能力,加强采样、运输、保存、检测等过程的衔接和监管,提高检测准确性。
二、从现在起,以沈阳市为第一入境点和目的地,严格执行“147”天集中隔离观察;进入第三地后来(回)申的,如果在进入申前已实施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能出具当地检疫证明,则继续实施集中隔离观察7天;对于在我国中高危地区来(回)申的人员,应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在集中隔离期间,上述人员每三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进行7天社区健康监护,提倡非必要不外出。
三、对于直接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严格做到核酸检测“1周1检”,不漏一人,对于冷链物流从业人员和场所要做到“3天1检”。农贸市场、快递、外卖、运输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和场所要按时检查、淘汰。
4.从现在起,全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村卫生室除外)全面停办,各地区组织专题班,引导相关医疗机构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重点规范民营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完善诊疗记录。
5.压缩发热门诊的“前哨”责任,发热门诊必须核对患者的“健康通行证代码”,登记发热患者的基本身份信息;严格执行“尽职检查”,对所有患者进行核酸检测,现场隔离观察,等待检测结果;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三区两渠道”等防控要求,按规定及时报告和隔离疑似或确诊患者,并及时转送指定医院进一步诊治。患者不得自行转院或出院。
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管理,对销售退烧药的人员严格核对身份证明,并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同时,详细询问病情,加强用药指导,并告知发热患者去发热门诊就诊,检查重点地区的居住人员的病史,以便应登、应报。
七、切实做好中小学寒假前的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爆发疫情的学校要及时做好停课、校园杀人、学生隔离等工作,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实施网络教学;其他学校要提前做好教学安排、期末考试、寒假的准备。
八、加强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从现在起,全市中小学校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