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科技在线 >> 科技 >> 文章正文

在“反垄断”的紧要关头 谁敢搞“二选一”?

发布于:2020-12-24 被浏览:2822次

正文|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张

现在国家强调反垄断,高度关注不正当竞争,有人逆风作案?

最近,一些中小企业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反映,他们在唯品会的需求和库存之间遇到了“二选一”的困境。与过去人们关注的“二选一”现象不同,这次“战争”烧到了垂直电商领域的中小平台。

“四五千万的货砸在手里了”

服装企业顾强今年第一次亏损。他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由于疫情,今年生意难做,8

6月,当工厂加大马力弥补疫情期间的损失时,“因为强制拆除唯品会,4.5亿人民币的货物全部砸到手”。

顾强的公司以冬季服装为主,年销售额近3亿元,其中唯品会出货过半,他和唯品会一直合作得很好。爱库存是他用来辅助销售和消化库存的另一个渠道。

“当时唯品会要求我们从爱库存中撤货,停止爱库存上的所有销售。”顾强告诉记者,他一开始没当回事。没想到,两三天后,他所有的货物都被从唯品会的平台上拿走了。

“他们还让我在某商团发一句话,说我自愿退出Vipshop。我没发过,他们也没再联系过我。”顾强认为,Vipshop和Love Inventory是两个定位不同的平台,两者的属性和客户群体有很大的不同。直接“下架”让他很被动。

8月份以来,顾强和唯品会的沟通进展不大,他只好想办法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库存问题。然而,库存的消化进展缓慢,现金流跟不上,工厂的正常运作受到了严重影响。

同样从事服装业务的张华也报道了类似的经历。

根据他的描述,在收到唯品会将被下架的通知后,本很幸运,因为他在两个平台上展示的产品类型不同。他在库存中剔除了一些与唯品会重叠的类似产品,但唯品会仍然将范围划定为“所有待售商品”,张华只能将所有产品下架。

“今年因为疫情,生意难做。我们今年的业务完全‘酷’。”张华说。

在顾强的公司,原本负责Vipshop渠道的十几个人的团队,现在已经离职或者跳槽了。据他说,“虽然还能吃一段时间旧书,但不知道能吃多久。”

9月3日爱库存发布《关于抵制唯品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声明》,称近期商家对爱库存不断反馈:唯品会明确要求商家不得继续与爱库存合作,强制商家移除爱库存上的所有商品和活动,并对商家商品进行日常检查。一旦发现他们继续在爱库存上销售,唯品会将对商家进行公布和处罚,甚至直接下线唯品会上销售的所有商品,给广大商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9月14日,爱库存表示,受影响的商家数量仍在增加,9月11日,针对唯品会强迫商家二选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发文实名举报。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与唯品会核实了商家投诉及“二选一”指控的内容。唯品会表示情况不属实,但没有给出采访细节。

核心是流量竞争

据公开信息,爱库存是上海钟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推出的产品。这是一个提供SaaS商店软件工具、私有域流量管理工具以及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应用程序,主要销售品牌库存。唯品会成立于2008年,2012年在美国上市。其主要业务是在互联网上在线销售品牌折扣产品,涵盖服装、鞋包、美容、母婴、家居等各个类别。

根据唯品会今年第三季度财报,其净收入达到232亿元,同比增长18.2%;在非公认会计准则下,股东应占净利润为14亿元,同比增长15.2%。到目前为止,唯品会已经连续32个季度保持盈利。

爱库存成立较晚,规模较小,但平台也超过了去年9月份10亿元的月销售额。目前平台已覆盖各类商品,帮助品牌商家销售商品2.5亿多件,为200多万店主提供创业创收机会,吸引数万商家入驻。11月18日,爱库存(集团)宣布获得C系列融资。

两个平台都在快速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但毕竟型号大小有些差异。为什么会出现“两个选择”之争?

一位要求不具名的电商行业分析师认为,两个平台虽然模式不同,但品类重合度很大,关键原因是对服装等货源的抢夺。“唯品会佣金更高,同一个品牌品类在不同平台上价格差异大,自然造成竞争。”

她进一步分析说,爱库存的店家决定新客户的成本比Vipshop低。“客户”就是流量,流量是平台竞争的核心。

然而,顾强和许多其他商家告诉记者,“从商家的角度来看,每个渠道都有不同的互补性。商家不能完全依靠一方,两个平台的模式差别很大。任何理性的企业都不会选择站在团队里。”

监管明令禁止“二选一”

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财经国家周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结束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官方文件中首次明确将“非此即彼”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制交易行为,“扼杀大数据”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行差别待遇。

征求意见稿引起强烈反响,有人认为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治理即将迎来“强监管”时代。

爱库存负责人在《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期待即将出台的监管政策,希望看到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小平台得到保护,商家不再被迫“二选一”。

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征求意见稿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是否适用于Vipshop、Ai Inventory等中小型平台?

互联网经济学会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瀚盛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李玟认为,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了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也是对我国行业竞争下层出不穷的垄断行为的具体规定。

此外,以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中也有相关规定。例如,2019年1月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22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因技术优势、用户数量、相关行业控制能力、交易中其他经营者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依赖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互联网经济学会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务部分析师孟慧欣表示,该条款的规定使其成为遏制电子商务平台“两个选择”措施的法律武器。只要电商平台有强迫商家“选一”等相关行为,就是违法的。

此外,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要加强监管,增强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中央的决心和部署,释放出了更清晰的监管信号:互联网平台企业野蛮成长的阶段正在过去,新的阶段正在开启。

唯品会和爱库存的纠纷会如何收场,美驰的权益能不能

标签: 库存 商家 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