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中有虚假宣传 玩家可以从法律层面做一个声明吗?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是维护个人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原因是明白的,但玩家总觉得自己不受正义女神的喜欢:从1983年雅达利崩盘,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卖产品不符合宣传效果”,游戏厂商似乎掌握了一套说一套做一套的技巧。在玩家被骗的同时,厂商似乎从来没有承担太多责任。
“别告诉他们!"
其实有人做过这种事。
1
如果你撒谎,你就会撒谎
《异形:殖民军》宣传欺诈诉讼
相比于公告阶段,游戏在实际发售后“缩水”,对我们来说很正常。但是之前的玩家在这个问题上的容忍门槛可能没有今天高。
八年前有一款《异形:殖民军》,由FPS——Gearbox开发,世嘉发布。简单来说,相比其2012年在E3的试播,无论是场景、造型还是特效,真实机器图像的缩水都是非常恐怖的。作为一款惊心动魄的游戏,发布版的地板上没有血迹:
油管广播公司Cycu1制作的对比视频
愤怒的玩家立即在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发起集体诉讼,指控他们在公告期间严重欺诈。
面对球员出示的“帧准”证据,傲慢直言的变速箱老板兰迪皮彻福德(Randy Pitchford)非但没有惊慌失措,反而把球场当成了自己的秀。他直接拿这个雷当证据,在法官面前玩吹其他精妙。他还说《殖民军》的虚假宣传是SEGA做的,他自己手里有相关的“证据”。在他们的建议下,原告撤回诉讼,转向出版商。
这位被称为“鳏夫”的首席执行官能够把这场官司搅成一场闹剧,然后退休,因为他有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者几乎无法解决的问题:法律只治得了产品的“缺陷”,却管不了“缺点”。
我们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前者是基于明确的危害性。但由于游戏的“软件”属性,游戏不可能对用户造成“丰田刹车门”、“高田气囊门”等严重的事实性损害。即使某个玩家在玩某个游戏的过程中突然死亡,底盘中的宝贝显卡在运行某个游戏的过程中爆炸,也无法有效证明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显然,以游戏为代表的虚拟产品在法律概念上并不存在“缺陷”,而是天生的“铁帽王”。至于“缺点”,就更难了。
因为“缺点”涉及到受众的主观判断,个体的认知能力和消费需求有着内在的不同。另外,游戏不像消费类电子产品那样有明确的技术规范。即使法官本人是游戏迷,也无法从法律角度判断一款烂游戏有多烂,从而确定是否有虚假宣传的嫌疑。
2
那管理资金呢
完全无法解决的众筹问责
/p>即便是《异形:殖民军》这种雷作,至少也符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最起码的交易原则。而很多众筹游戏经常会以卷款跑路作为结尾,在性质上无疑要恶劣许多。在不少玩家心目中,这种行为完全可以上纲上线到金融诈骗、商业欺诈、非法集资的程度。
然而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法律对众筹骗局的约束力,其实比前文提及的虚假宣传还要低。
虽然产品众筹会公开募集大量的资金,但项目不是以现金收益作为对参与人的回报。你就算是投了一个亿,也不可能以投资人的身份参与决策和分红,这就决定了“跑路”行为同金融类刑事犯罪无关。
众筹属于一种预购行为,但由于产品在众筹发起时并不存在(可能永远也不会存在),因此双方并不存在买卖关系,这就决定了玩家连“消费者”都不算。
非要下一个定义,那么它应该是属于一种“期货”——玩这个,要的是愿赌服输的觉悟。
既然是“期货”,就有下跌,乃至是价格为负的“穿仓”风险
说到底,众筹行为既不跟股权相干,也不是预付款,只能算是一种慈善捐款。不仅筹款人没有任何的法律责任,就连从中抽头的众筹平台,也从未想过去建立过一套有效的监管和争端解决机制。他们只是在不停给玩家灌输类似的观念——“选择支持别人的创意,就应该理解失败的风险,毕竟失败也是创意最终实现过程中的一部分”。
“要告你去告,反正别来烦我”
另一个影响众筹游戏诈骗追责的关键因素,反而是一桩胜诉案:2012年12月,卡牌游戏项目《疯人院卡牌》在一周时间内募集到了2.5万美元,但却迟迟无法交付产品,筹款人也失去了踪影。两年后,华盛顿州司法部长Bob Ferguson亲自为受害者主持公道,追回了部分款项。
《疯人院卡牌》众筹项目
本来是喜大普奔的“众筹诈骗胜诉第一案”,却提供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反面判例:它只是对筹资人交付产品的义务做出硬性规定,但质量如何,根本没人管。所以此案非但没有杜绝此类行为,相反却为骗子们提供了一条上岸的捷径:下次跑路前只需要能拿出个东西装装样子就行了。
著名空壳众筹游戏《阴影:不能容忍的背叛》,连个exe文件都没有
相比至少要给空壳开个模,没事上传个产品进度视频的实体产品,游戏如法炮制起来就要简单多了:隔三差五公布点截图,敲几段不明觉厉的文案。到非要见光不可的时候,也只要将做好的那一丁点内容放进文件夹,配个标题画面就行了,用社交账号发句“我们尽力了”就行了。就算是被平台下架,也丝毫不影响割韭菜操作的合法性。
3
投资人来兴师问罪也得看情况
面对游戏厂商的不实宣传,无论是以消费者、捐赠者还是受害者的身份去维权,最后可能都会走向一条死胡同。那假如和厂商对簿公堂的不是普通玩家,而是投资人呢?
近期《赛博朋克2077》的相关事件可以作为一个例子。有CDRP股票的投资人认为“蠢驴股”在《赛博朋克2077》发售后的闪崩,源于公司高层长期以来对业务和前景进行了“充满虚假性与误导性的描述”,后者必须为此承担责任。
CDPR三个月来的K线
连投资人都“揭竿而起”了,再加上“信披造假”这个严重指控,自然也有一部分阴谋论者运用有限的金融知识,结合CDPR人所共知的发展史,用最大的恶意,有罪推定出了一套“剧本”:
这次的股价闪崩,完全就是一场高抛低吸的阴谋。CDPR一边用《赛博朋克2077》的高预期炒高股价,再用真真假假的利空消息反复做空套现。在正式版口碑崩坏之后的谷底大量增持,再打出屡试不爽的“好人卡”操作,让股价逐渐回调,从而反复割取韭菜……
CDPR的四名大股东均为公司高层(占比33.66%),拥有实施上述“犯罪计划”的全部有利条件
然而,犯罪动机、工具,乃至条件都齐了,可问题就在于,这一切只是YY,CDPR根本就没有犯罪事实。
到目前为止,CDPR自持股的交易情况完全合规。即便有涉嫌内幕交易的蛛丝马迹,不要等到原告将其公布于众,监管部门早就出手了。
内幕交易向来是金融监管的重点打击对象,游戏公司就有在这方面栽过跟头的例子。2013年10月,Ubisoft的五名高层人员在旗下两部3A新作宣布跳票前出售了抛售了自家股票,随即被法国金管局处以共计120万欧元的罚款。
大股东增减持公告制度的存在,导致就算你在A股也没法随便这么玩
至于对CDPR所谓“信息披露造假”的指控,在金融监管领域更多是指财务报告信息造假。而到目前为止,为美国投资人张目的那群华尔街专业讼棍,也没有在CDPR的报表堆里找到什么由头——或者说他们也知道这种案子根本就赢不了,也就是为了边摸鱼边赚律师费而已。
本案的另一个诉讼方向,是更加严重的刑事犯罪,波兰律师Mikołaj Orzechowski就指控CDPR通过游戏宣传信息造假来操控股价,触犯本国《刑法》第286条“为获得财务利益而虚假陈述”之条款。不过,因为缺乏证据,目前就连主场作战的波兰律师们也觉得胜算不大,所以他们依然在评估提告的可能性。
4
结语
我想讨个说法
如果说制度的缺失让人满怀遗憾,那么维权观念的丧失则只能让人扼腕叹息。游戏厂商之所以能够反复进行夸大宣传,根本原因在于监管顶层设计的不完善和滞后性。相关行为在法律适用、证据采集和性质认定上均存在较大难度,玩家看多了也就习惯了,早已成为了某种潜规则。
然而,这并不是我们“躺平”,甚至将本文提及的这些或直接,或间接的维权者们当作笑料的理由。在本文截稿时,欧洲玩家的集体投诉,已经促使波兰消保署(UOKiK)对CDPR发出警告,勒令其在今年上半年推出补丁改善游戏体验,否则将对其处以高达年营收十分之一的巨额罚款。
而昨天我们也报道了,CDPR方面已经就最近的情况再次做出公开致歉及修复承诺,就连CEO老马也露面承认了公司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可以看作是对此前种种压力的回应。
这可能正是全球范围内玩家(还有投资者)们的维权活动目前所能取得的最好结果。为了让厂商能够放下身段和玩家坦诚相见,或许需要我们像秋菊那样不断发出底气十足的质问:
“我想讨个说法。”
